1、本报讯近日,经原阳县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罗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改判,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个月。
2、惠州中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向惠州中院撤回抗诉。
3、记者昨天获悉,因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丰台检察院已提起抗诉。
4、这两天,苏越的爱人安雯在微博上爆出,苏越经法院重审改判15年之后,检方不服判决提起抗诉,目前北京市高院已经受理了该抗诉案,准备再次审理。
5、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撤回抗诉。
6、检方认为“沙井新义安”二号人物之子陈楚武一审判决畸轻而抗诉,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
7、市检察院认为,案件原公诉机关即抗诉机关惠阳区检察院抗诉不当,因此向惠州中院提起撤回抗诉。
8、此次,是检察机关第二次提出抗诉,抗诉机关是之前撤回抗诉的保定检察院。
9、宣判后,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重罪轻判”为由提出抗诉。
10、综上所述,鄂温克旗检察院以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畸轻为由,依法提出抗诉,并获得了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