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国人来说,这有点儿不可理解,觉得中国人公私不分。
2、在具有交叉关系的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之间,只有行为人现实地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了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时,这种逻辑关系和评价关系才能认定为法条竞合,并且直接选择适用单一规范即可。
3、就此例言,若非全无人性之人,大概不会责李登辉公器私用,公私不分。
4、公私两便的在金陵徜徉流连了五六天,粮食布匹皆已采办齐全,只等委托镖局装车运回信阳了。
5、若止于四铢五铢,则文皆古篆,既非下走所识,加或漫灭,尤难分明,公私交乱,争讼必起,此最是其深疑者也。
6、代代相传,小作坊逐步扩大,解放后公私合营,“文化大*命”期间改造成乡办企业,改革开放后,重新恢复老字号。
7、至于公私关系,这个道理不必多说,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都应当具有公私分明、廉洁奉公的美德,不做任何损公利私的事。
8、岳羽音之后才了解到,那个医疗小组的带队专家,是基地司令的副官的姑母,跑来天池山也算是公私两便了。
9、一百零二、嬴、李以小人而陵轹苍生,六经五子以君子而束缚天下,后世其用意虽有公私之分,而崇尚我法,劫持天下,使天下必从己而无或敢为异同者则均也。
10、一百十二、杨汝穀为人正直,他“在朝为官,始终一辙,公私分明,持身廉正”,“遇事必言,未所阴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