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耿介的既不收受他的钱财,也不接受他的趋附,这些都不是他应得的。
2、2007年,前食品和药物监管局局长郑筱萸,因为收受贿赂而批准不符合标准的药物生产造成至少十人死亡被执行死刑。
3、收受大笔贿款后,陈先生逃出中国。
4、隆化县委原副*记陈汉军在担任隆化县委副*记,常委、组织部长期间,收受贿赂、贪污公款、参与私分国有资产,违纪违法资金总额达200余万元。
5、2008年,梁炳福在处理港口镇华锐水产品购销部的违章建筑过程中给予该购销部关照,使上述违章建筑未被拆除,并收受购销部经营者冼培华贿送的人民币3万元。
6、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公司党委*记、董事长毕玉玺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开除党籍,目前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7、1994年开始,成克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情妇李平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
8、就在传出王安群被查一事前的4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王安群曾在一起诈骗案中,收受大量外币现金。
9、据了解,冯某作为中**员,村委会干部,在分管农村危房改造期间,利用职位之便,收受、诱取、索取好处费共计8600元。
10、明天,前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将因涉嫌收受大兴煤矿矿主曾云高贿赂及违规发证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