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贝卡里亚作为近代刑法学的开山鼻祖,其恢宏博大的刑法思想与刑法理论是构建于社会契约论与功利主义哲学观基础之上的。
2、秦王朝施行残暴统治,刑法苛酷,有如秋荼密网,但没有多久就被农民起义推翻了。
3、籍没法是元代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是指没收犯者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甚至包括犯者的妻孥和奴婢以充公。
4、现行刑法典中法条竞合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其根源主要包括语言、保护的客体、立法技术等多个方面.
5、刑诉法具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功能。
6、溺婴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夫刑法悼耄,罪不收孥,礼著明文,史彰前事,盖所以申其哀矜,故罚有弗及。
8、中国刑法对青少年的犯罪和刑事责任,有专门的规定.
9、由于有关身份犯刑法理论本身的分歧以及司法实践中耿证困难等原因,对于受贿中各种家属参与行为的罪与非罪一直存在争议。
10、也就如此,不论是教授法理学,宪法学还是什么其他法学门类,可谓处处皆法理也:不论“搞法理学”还是“搞刑法学”,都值得搞,都需要人来搞,认真搞,还真不能妄自菲薄呢!许章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