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其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为防止主观危险,应该认为其保险费的交付是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务,不得由任意第三人代付。
2、三被保险人因犯罪处死、拒捕或越狱致死者.
3、第6条简易人寿保险对于被保险人,免施以健康检查.
4、为了符合精算公平原则与大数法则,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进行的评估与分类就显得相当重要。
5、如保险期为一年,保单一经签发则没有保费退还予被保险人.
6、被保险人如伪报、误报或隐瞒任何重要细节,本保险单应予无效.
7、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一种法定保险。
8、所谓意外,顾名思义即为小概率发生事件,意外险则是针对意外发生时对被保险人做出各种方式的补偿。
9、另一方面,考虑到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意义,笔者认为在此范畴内,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不应当将被保险人故意所导致的损害赔偿义务排除在外。
10、然而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对保证的诟病越来越多,主要集中在被保险人对保证需要严格遵守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