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悠悠兮离别,无因兮叙怀。
2、对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该法赋予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利。
3、曾国藩在致方宗诚书中曾写“望阁下无因鄙言而旁骛骈枝,翻失故步”,李鸿章格致入门序“西人毕生致力于象纬器数之微,志无旁骛”。
4、围绕物权变动中一物二卖和转手买卖中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进行分析,阐明了采用物权无因性理论对解决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的合理性。
5、后来郑无因看到了,便打了水给他洗擦干净,又用陆小雄的电话通知了他的家人。
6、韩信之能自是极强,但其性情狂妄自大,恃功慢主,自取其咎也非无因!
7、惟叶志超、卫汝贵均系革职拿问之人,藏匿天津,以督署为逋逃薮,人言啧啧,恐非无因。
8、何潇潇只是觉得眼中的郑无因越来越顺眼,越来越耐看,越看越好看,如此而已。
9、无因管理是自觉帮助他人,是一种高尚风格的表现,应当受到法律上的承认。
10、联盟大会被闹得七零八乱不说,身为武林盟主的无因方丈也因此身受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