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讨犯罪构成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关系,有利于我们获致正确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
2、渎职罪犯罪构成理论既是刑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实践中争议非常大的问题。
3、该部分介绍环境犯罪构成要件的通说基本内容,除此之外,将着重介绍在折中主义环境伦理观视野中,环境犯罪在其构成要件上将会产生哪些变化。
4、对恶意透支型犯罪构成要件应予以完善。
5、对寻衅滋事罪正确定罪量刑,需要对影响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和影响刑事责任情节的事实加以证明。
6、我国犯罪构成中的犯罪对象,在不同的场合被赋予不同的含义。
7、“春秋决狱”也弥补了成文法的不足,对中国古代犯罪构成理论的完善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8、罪名定义是犯罪构成要件的综合,共有六大类型。
9、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首先在于正确认识“非法占有目的”的内涵,并结合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犯罪构成理论进行综合分析。
10、在实践中,滥用职权型渎职罪与玩忽职守型渎职罪的产生既有共性原因,也有与其犯罪构成相联系的特有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