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诉人、自诉人、辩护人不是最后陈述权的主体。
2、第四条法官应当抵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案外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的说情,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辩护人提出,李某高并无直接碾压行人,除一人倒地死亡外,其他人都是轻伤或轻微伤,可见其良心未泯。
4、而朱某的辩护人认为,朱某在案发后,已经主动退赃46万余元,且在看押场所遵守监规监纪,确有悔改表现,希望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5、刑事缺席审判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公诉方和辩护人到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审判活动。
6、据民进党“立委”高志鹏转述,吴淑珍劝陈水扁不要为难公设辩护人,不过,陈水扁则反呛,如果有能耐,“就赶快帮我解除羁押”。
7、庭审当天,李勇带着厚厚的案卷出庭,可辩护人席上却齐刷刷坐了10名律师。
8、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孙晴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曙光及其辩护人王大明、杨希光到庭参加诉讼。
9、据悉,此前法院对辩护人提出的管辖异议申请,已予以书面答复。
10、公设辩护人主张符合自首要件,希望法院予以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