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敌人,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寸步不让,斗争到底。
2、谈判代表受命在最后两大问题上采取寸步不让的坚定立场.
3、亚当斯在总统亲自和他交谈之前,显然寸步不让.
4、在这一点上,我们是寸步不让的.
5、对这种人必须有外交手腕但又寸步不让.
6、他索性也针尖对麦芒,寸步不让起来。
7、乌哈寸步不让,直接将问题再次丢给晨风。
8、坂垣征四郎寸步不让的回敬道。
9、简单地说,同我们举行的三次会谈说明他们的立场是蛮横无礼,寸步不让的.
10、李鸿章、奕劻按照清廷旨意与各国“磋磨”,力争“稍资补救”,然而列强态度强硬,寸步不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