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手法则二、丑化自己,吓死人不偿命。
2、何隆怀仇欲报,乘此机会,要问何达偿命,衙门上下用了贿赂,急推勘其事。
3、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古今同理。
4、哼!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有父亲要服侍,可我虎子哥的仇一日不报,便一日不得安生,胖子,我们走!
5、却说玄德立起免死旗,但川兵倒戈卸甲者,并不许杀害,如伤者偿命。
6、法官对死囚说“:杀人偿命,我怎能让你笔下超生。”。
7、虽然是我哥哥错在先,但是他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一木先生杀人的罪过是难以逃避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8、他们认为,林森浩因为一些琐事,用投毒的方式致死同学,手段阴险毒辣,理应判处死刑,以命偿命,以一儆百,否则不足以震慑这种犯罪行为。
9、其实,在法律上,杀人未必就非得偿命,它讲究的是罚当其罪。
10、笑死人不偿命的天大笑话!那究竟凭什么?天上不会掉馅饼,即便无缘无故掉下来了,无毒也馊!这,是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