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刑”的具体方式是“明德慎罚”———崇尚德政,慎施刑罚,惟敬王刑,以成三德。
2、西北政法大学付玉明副教授认为中国古代法律中的明德慎罚、德主刑辅思想,均可作为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文化渊源。
3、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汉时则明确提出“德主刑辅”的思想,并强调“使之以和”。
4、“明德慎罚”、“令顺民心”是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基本观念,我们寄希望法规能够惩恶扬善,何谓善恶,民心自有公断。
5、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尽管如此,主张“人性恶”的荀子仍然强调德为行政之本。
6、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
7、周公强调的核心观点,就是后世经常重复的“明德慎罚”——这四个字,构成了《康诰》的主题词。
8、并提出明德慎罚原则,要求以德为指导,力求做到刑罚得中,从而缓和了周初尖锐的阶级矛盾,造就了“成康之治”。
9、西周统治者从殷“不敬其德,乃早坠其命”的结局中,制定了“克明德慎罚”的方略。
10、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提出“宽惠柔民,定四民之局”和慎用其六柄的治国思想,就是在周朝明德慎罚以九职任万民的思想影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