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未遂是刑法学界研究的一个重点,国内外存在有很多不同观点。
2、教唆犯的犯罪未遂问题既与单个人犯罪的未遂有著区别,也与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有所不同,情况非常特殊和复杂。
3、完成形态即为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三种。
4、相对于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的未完成形态。
5、当数额犯犯罪未遂与既遂并存时,应当以一罪论处,并从一重从重处罚。
6、在未完成形态中,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较为常见,也容易引起理论和实践上争议与分歧。
7、笔者认为,单位犯罪未遂,是指在单位直接故意犯罪中,犯罪单位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达到犯罪既遂的一种未完成犯罪形态。
8、笔者主要从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两个角度进行论述。
9、完善数额犯的犯罪未遂有两种模式。
10、而对于中止犯与未遂犯的竞合,应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认定为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