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证据开示制度、释明权、部分请求之取消等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重构,在我国可以设立强制反诉制度。
2、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是导源于民事实体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则,而又经过诉讼法公法性改造的程序性权利。
3、由于我国民事诉讼中审前准备程序的不足严重制约着诉讼公正的实现和诉讼效率的提高,有待改革和完善。
4、释明权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5、三角钱的大代价,附带民事诉讼。
6、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其减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四万九千零九十一元。
7、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法官的释明制度,由此导致了理论与实务中的诸多缺陷。
8、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不够完善,甚至还存在制度性缺陷。
9、病人的投诉,保密性,隐私意想不到的结果,治疗,不良事件和相关的民事诉讼,特别是卫生法的相关事宜,在新的千年。
10、国际民事诉讼法是调整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基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