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思自治体现在民事诉讼法领域便是程序上的处分权即诉权。
2、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多数劳动者都要经由劳动争议仲裁和民事诉讼的两审程序才能终极确认劳动关系。
3、我国民事诉讼中目前尚无诉讼系属中之判决的相关规定,有关先行判决的研究,理论界也尚属空白。有学者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先行判决为部分判决。
4、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缺席判决制度规定的过于粗疏,弊端较多.
5、另外,她的婆婆林爱治与乌涂村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获得赔偿。
6、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法官的释明制度,由此导致了理论与实务中的诸多缺陷。
7、与民事诉讼程序的相比,民事非讼程序在特征和基本原则二个方面表现出同一性特征。
8、目前规范美国扣船制度的主要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海事诉讼补充规定和一些判例。
9、在民事诉讼与非诉讼中,民事证据的取得对于律师代理成功具有决定意义。
10、民事诉讼的个性和检察监督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并不排斥检察监督.
